从2011年1月1日起,农民工群体将正式被纳入失业统计的范畴内。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最近发出的一系列文件明确了这一工作部署。11月底,该部门又发布一份专门通知,部署依托各地就业服务机构,在全国建立就业信息监测制度,将劳动者个人基本信息、户籍及半年以上常住地变更信息、就业登记、失业登记等信息,充分囊括其中,并通过网络平台,按月报送。
各地也将从明年起换发统一样式的《就业失业登记证》。该证件将替代此前的《再就业优惠证》及各地原有的各类就业失业登记证明。与以往证件相比,新证信息更为综合全面,并将在全国范围内统一编号,劳动者在跨地区就业时,持该证便可享受国家统一规定的就业扶持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