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暑”已列入法定职业病 预防职业性中暑
2010-07-27 | 阅读 952 | 来源: 网络收集
当夏季室外温度在33 ℃及33 ℃以上时,工作地点温度若高于35 ℃而导致的中暑都是物理因素所致的职业病。日前,记者从市疾控中心了解到,我国已经将“中暑”列入了国家法定职业病目录,《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和《职业病防治法》等有关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做出了保护劳动者健康权益的原则规定。
今年7月19日入伏后,为期30天的“三伏天”拉开了序幕。这是一年中气温最高、潮湿闷热的日子,也是中暑的高发期。
日常生活中,人们常将“中暑”视为司空见惯的小病,事实上,若不及时救治,可发展为威胁生命的“大病”。
如何预防职业性中暑?市疾控中心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高温环境作业的劳动者应避开一天中气温最高的时间段(中午)作业。工作时最好穿宽松、透气的工作服。工作场所准备凉茶,多喝水。工作场所备防暑药物,如人丹、十滴水、藿香正气水、清凉油、无极丹等。经常在高温下作业的人,还应该保证充足的睡眠,食物宜高热量、高蛋白、高维生素A、B1、B2和C。
另外,还需要定期进行职业健康体检,发现有严重高血压病、慢性肾炎、活动性消化性溃疡、未控制的甲状腺机能亢进、糖尿病、大面积皮肤疤痕等高温作业禁忌症者,应调离高温作业岗位。
工作人员提醒广大市民:一旦发生职业性中暑,应迅速将患者抬到通风、阴凉、干爽的地方,使其平卧并解开衣扣,松开或脱去衣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