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广州市广播电视微波总站招聘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及招聘岗位
(一)单位简介:
广州市广播电视微波总站1989年成立,按市的处级事业单位管理,隶属广州市电视台,为财政全额拨款单位。总站90%以上为工程技术人员,其中有高级工程师、工程师多人。
广州市广播电视微波总站任务是建设和管理广州市广播电视数字微波电路,共管辖13个微波站。广州市广播电视数字微波电路是一个集高带宽、智能化、多业务、收发信以及配套传输设备管理智能化,备份切换自动化,能够服务于广播电视、语音、数据等信息传输的数字主干微波传输网络。该网络与地面数字电视、无线数据接入网相结合,让数字电视、多媒体数据等信息更好为广大农村地区,特别是为信息闭塞的山区群众服务。同时该网络承担着广播电视安全播出保障、国家和地方信息安全保障的重大政治责任。
(二)招聘岗位:
网络监控员:1名。从事发射监控工作,查核播出的各种单、卡,把住播出关。要求能够熟练掌握机房内各种设备的操作,有独立操作的能力,设备出现异常,能及时恢复,保证节目信息安全播出。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应聘人员一般须具备市人事局《关于印发<广州市事业单位公招聘人员试行办法>的通知》(穗人发[2005]131号)的基本条件。
(二)特殊条件
年龄30岁以下(以2010年12月31日截止计算),有广州市区常住户口(从化、增城市除外)。
三、招聘对象
符合职位要求的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历,专业为电子自动化、通信工程及相关对口专业人员。
四、报名办法
(二)报名时间:
1、网上填报资料时间:2010年8月6日上午10:00至2010年8月12日上午10:00。
2、网上缴费时间:2010年8月6日上午10:00至2010年8月13日17:00。
3、网上打印准考证时间:2010年8月19日上午10:00至2010年8月21日开考后半小时内。
(三)注意事项:
1、持有新、旧两个身份证的应聘人员不能用新、旧身份证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应聘人员在网上提交的信息、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五、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1、笔试时间:2010年8月21日上午9:00-11:00。
2、笔试地点:广州市(具体地址以准考证为准)。
3、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满分100分,合格成绩为60分。委托专业人员进行命题、考试和阅卷,笔试内容主要是电子、无线电专业基础知识,微波专业基础知识等以及微波设备的应用知识,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等,时间为2个小时。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
4、笔试成绩将在中国广州人事网和广州考试信息网上公布。
(二)面试
1、面试时间:待笔试成绩公布后再行通知。
2、面试当天参加面试的应聘者应届毕业生须持本人身份证、学生证、《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其他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学历证、省学历鉴定部门出具的学历鉴定证明、学位证、现工作单位同意应聘函及有关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复核。参加面试人员所持证件必须是原件,复印件无效。
3、面试人数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1:5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运用能力,是否与应聘岗位相匹配等。如达不到此比例,则按实际情况调整比例。
4、面试包括面谈和实操两个环节,面谈与实操的成绩均采用百分制,面谈与实操成绩分别占面试总成绩的40%和60%。面试总成绩采用百分制,合格成绩为60分。
5、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六、体检、考核(体检的比例是1:1等额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按照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面试总成绩不合格者不进入体检和考核。体检不通过的,按面试排名依次递补。
进入体检的考生由用人单位安排统一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的体检标准。体检费用应聘者与用人单位各负责一半。
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的,可在参加面试且体检合格者中按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七、聘用及相关待遇
(一)经考试、体检、考核合格后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并在发布《招聘公告》的范围内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按市人事局有关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二)工资待遇按广州市相关规定执行。
(三)试用期1年,试用期间履行岗位职责;试用期满,经考核胜任的,正式聘用,聘期1-3年。
八、有关事项
1、面试时间和地点以笔试成绩公布时的通知为准。
2、考试、体检时证件不齐或不符合要求将取消考试、体检资格。
3、在职的应聘人员应主动将应聘意向报现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并同意。由于未经原单位同意而所引起的所有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负责。
4、由于应聘人员提供的证件、资料虚假或不符合广州市有关要求,造成的所有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负责。
广州市广播电视微波总站
二〇一〇年七月二十日
(联系人:魏巍电话:136028941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