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环境监理所黄埔监理二站是广州市黄埔区环境保护局下属的事业单位,主要承担黄埔区水体、大气、噪声、核与辐射等环境监测工作。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现向社会公开招聘人员。
一、招聘职位:
环境监测技术人员6名。
二、招聘人员性质和工资
本次招聘人员不办理进编手续,实行聘用制,与我局签订聘用合同,工资福利待遇按黄埔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黄埔区机关、事业单位服务人员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埔府【2008】1号)执行。
三、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
2、身体健康。
3、凡受党纪、政纪、刑事处分期限未满,或者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或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不接受报名。
4、硕士研究生学历,年龄28岁以下,环境监测、化学分析专业或核与辐射专业(具有工程师职称者优先)。
5、大学学历(学士学位),年龄25岁以下,环境监测、环境工程、化学分析专业或核与辐射专业。
三、招聘工作安排
(一)信息发布
在黄埔信息网和南方人才网上发布招考信息。
(二)接受报名
1、报名地点:广州市黄埔区环境保护局办公室(地址:广州市黄埔区丰乐路94号建设大厦三楼邮编:510700)
2、联系电话:020-82297866,020-82399435,020-82399426(传真)
3、联系人:赵飞雁、丘焱伦
4、报名时间:2010年7月21日至7月26日上午9:00—11:00,下午14:30—17:00(双休日、节假日不对外办公)。
5、报名材料:报名时请携带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在进入考试前需提供学历鉴定)、学位证、职称证、计生证的复印件、报名表、大一寸彩色正面相片2张及相关证件原件。报名材料不再退还。
(三)资格审查和考试
经资格审查合格,符合规定资格条件的,进入考试。由我局向经审查合格的报名者发出考试通知,考试内容为面试和实验室实操评价(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与考察
1、体检
(1)体检范围:在考试成绩60分以上的人员中,依考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前6名为体检对象,如实际人数少于相应的招聘名额,按实际人数确定体检对象。
(2)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体检标准,参考劳动用工的有关体检标准。
(4)到指定三甲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2、考察
考察方式以档案审查为主,必要时到原工作单位或住所地居委会了解情况,其中应、往届毕业人员必要时可到原学校了解情况。考察如不合格,按成绩高低顺序依次替补人选。
(五)公示
招聘结果在黄埔信息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的,可提出复查。
(六)聘用
经考察合格后聘用。被聘用者与我局签订聘用合同,聘用期为1年,试用期为2个月。
四、本公告的解释权在广州市黄埔区环境保护局。
广州市黄埔区环境保护局
二〇一〇年七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