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金湾区综治信访维稳中心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10-07-30 | 阅读 786 | 来源: 鹏程万里人才网
摘要:

为进一步做好我区综治信访维稳工作,根据省、市的有关要求,我区成立了区综治信访维稳中心,现拟对综治信访维稳中心的4名合同聘用人员进行公开招聘,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及薪酬待遇
共招聘4人,其中:调解员2名,信息管理员1名,一般工作人员1名。
薪酬待遇参照珠海市金湾区事业单位聘用人员有关规定执行(月薪约3200元),并在聘用合同中明确规定。
二、招聘人员基本条件
招聘人员基本条件详见附表《珠海市金湾区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三、招聘程序
公告-个人报名-资格审查-面试-组织考察-拟定人选-体检-聘用。具体程序如下:
(一)报名时间、地点及办法:
 1、报名时间:2010年8月11日至2010年8月13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2.30至5.30)。
2、报名地点:中共珠海市金湾区委政法委办公室(地址:金湾区湖心路口区政府办公中心8号楼,联系人:佘绍礼,电话:7263291);
3、报名办法:①应考者本人到报名地点直接报名(报名表格在报名单位索取或金湾区人民政府网下载);②通过邮政快递邮寄报名所需资料(复印件)报名(以收到邮件的时间为准);③报名所需资料:填写报名表格,近期大1寸免冠正面照片2张,本人身份证、计划生育证、学历证书、获奖证书等资料复印件,报名者所提供资料必须真实,复印件与原件相一致,资格审查合格后发给面试通知书(报名3个工作日后到报名单位领取)。
每人只能报考1个岗位。
岗位拟招人数与通过报名资格审查人数的比例不足1:3时,该职位将不予开考或调整拟招人数。
(二)面试(100分):
1、面试对象:已领取面试通知书人员。
2、面试方法及内容:集中面试,专业知识以及综合素质,面试者需提供全部报名资料的原件备查,经资格复查符合条件者进行面试。
合格分数线统一划定为70分,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一律不予聘用。
面试的时间、地点另定
(三)考察:
1、考察对象:按招聘岗位1:2确定考察对象(按岗位面试成绩合格者由高至低排名)。
2、考察内容:被考察者的德、能、勤、绩、廉。
3、考察时间:待定
4、考察方法:①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委政法委有关人员组成考察组,对考察对象进行考察。②了解情况、个别谈话、测评、查阅本人档案及有关资料,广泛深入了解情况。③由考察组对被考察者进行综合测评。
(五)拟定人选:
根据面试成绩合格者从高到低排名及考察情况按招聘岗位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参加我委统一组织的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合格后聘用;经考察发现与报名条件不符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资格,空缺依岗位面试成绩及考察情况从高到低顺序递补。对拟聘用人员,在金湾区人民政府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
四、其他事项
(一)应聘者经聘用后,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间待遇不变,试用期满合格者,即与中共金湾区委政法委签订聘用合同,聘用期限2年,试用期满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二)聘用人员不入编,不办理调动手续。
(三)为确保公开 、公平、公正,本次招考工作由金湾区纪委、监察部门派出人员全程监督。
附件:
1、珠海市金湾区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一览表
2、珠海市金湾区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来源
http://www.jinwan.gov.cn/show.aspx?urlid=2&id=5354
                                                                                                                         二〇一〇年七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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