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结构,促进全县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连平县中小学教师编制情况,结合我县中小学所需补充的教师的实际,我县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考中小学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科目及人数
1、高中、职校:
人数 |
语文 |
数学 |
政治、历史、地理、心理学 |
物理、化学、生物、计算机 |
美术、音乐、体育 |
模具 |
服装 |
11 |
2 |
1 |
2 |
3 |
1 |
1 |
1 |
2、初中、小学:
人数 |
语文、历史、地理 |
数学、物理、化学、生物、计算机 |
美术、音乐、体育 |
英语 |
24 |
8 |
7 |
2 |
7 |
二、招考范围、条件
1、招考范围:
应届、往届毕业生(大专学历者原则上招本县籍毕业生)。
2、报考条件:
(1)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记录。
(2)身体条件符合《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
(3)报考高中教师岗位,应具备全日制师范类本科以上学历,且专业对口。
(4)报考职校模具、服装专业教师岗位,须大专以上学历且专业对口,有一年以上工作经历,并同时具备相应专业的教师资格证。
(5)报考初中、小学教师岗位,应具备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专业对口或相近,非师范类学历毕业生应具备与报考科目相应的教师资格证(或已取得符合办理教师资格证的教育学、心理学合格证书,普通话贰级乙等以上等级证书)。
三、报考办法
报考者于8月7日至8月9日到连平县教育局人事股报名,填写报名表格,报名时需提供如下材料:
1、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非师范类毕业生另需提供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或相关材料原件、复印件)及县人事局人才管理中心出具的证明。
2、近期大一寸免冠彩照2张。
3、除2010年应届毕业生外,往届生还应提供县级计生行政部门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
四、考试
1、考试形式:面试。报考者按报考科目上一节公开课,评委用100分制评分。
2、考试时间:2010年8月15日。
3、考试地点:连平县第一小学。
五、录用及待遇
1、录用:根据面试成绩,等额择优确定拟录人员,并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拟录用人员集中到指定医院体检,身体条件符合《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将录用。
2、待遇:被录用的中小学教师,享受公办教师待遇,由县教育局统一调配,不服从调配的,取消录用资格。
连平县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二〇一〇年七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