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南沙区青少年业余体校的教学需要,特向全国招聘教练员2名。
一、招聘的岗位及人数
武术教练员1名,足球教练员1名,详见附件1。
二、招聘的岗位、专业和应聘人员须具备的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须具备《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2009〕139号)和《关于印发<广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的通知》(穗人发〔2005〕131号)要求的基本条件、招考职位条件(详见附件1)及以下资格条件:
1、应具有普通高校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5年1月1日后出生)。
二、招聘办法
(一)报名
成功报名者通过网上支付系统缴纳报名、考务费50元/人。因提供与本次招聘条件不相符或虚假材料未能通过资格审查或因本人原因不参加考试者不予退费。
每位应聘者网上报名时限报1个职位。每个学科的计划聘用人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须达到1:3以上才能开考。
(二)考试
考试由笔试、面试、专业能力测试三个环节组成。考试总成绩由面试成绩和专业能力测试成绩组成。笔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只作为是否进入资格审查的依据。
1、笔试
笔试内容包括:教育学、心理学方面的基本理论知识,课堂教学、班级管理常规知识,新课程改革理念,有关基础教育的政策、法规,中小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相关知识,校园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等。
参加笔试人员于2010年8月26日(星期四)自行在《中国广州人事网》上打印准考证。
笔试时间初定2010年8月29日(星期日)上午,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笔试成绩于笔试后一周内公布在《中国广州人事网》和《广州南沙人事人才网》上。
2、资格审查
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以招聘人数与笔试人数1∶5的比例确定从笔试进入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招聘人数与笔试人数未达到上述比例的,参加笔试人员全部进入资格审查,缺考及考试零分者除外。资格审查不合格者,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资格审查初定9月6日(星期一)进行,通过资格审查者方可参加面试和专业能力测试。
资格审查安排的时间和地点将与笔试成绩同时公布在《中国广州人事网》和《广州南沙人事人才网》上,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者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参加资格审查者凭报名系统打印的《报名表》和《资格审查目录表》(见附件2)前往指定地点办理资格审查手续,同时提供《资格审查目录表》所列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一份,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凡不符合职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3、面试和专业能力测试
通过资格审核参加面试和专业能力测试的人员名单及有关事项于2010年9月9日(星期四)在《中国广州人事网》和《广州南沙人事人才网》上公布。
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与职位相适应的情况,包括语言表达能力、专业知识的掌握情况、分析能力及普通话水平测试等,占总成绩的30%。
专业能力测试采用试训或技能测试的形式,占总成绩的70%。
面试和专业能力测试初定2010年9月11日(星期六)进行,具体安排以招聘单位通知为准。面试和专业能力测试的总成绩将公布在《中国广州人事网》和《广州南沙人事人才网》上。
面试和专业能力测试的总成绩满分为100分,总成绩达60分以上者方可进入体检和考核程序。
(三)体检和考核
按面试和专业能力测试总成绩的高低顺序,以招聘职位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核人员名单。体检标准参照国家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体检或考核不合格者,按总成绩的高低递补。
考核内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业绩等,并由工作单位出具现实表现鉴定和计划生育证明。
(四)聘用和公示
拟聘用名单在中国广州人事网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无异议者办理相关聘用手续(不负责配偶调动和工作安排)。
考试聘用的人员,按规定实行一年的试用期,并按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要求,实行人员聘用制。聘用期间按所聘岗位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由区人才服务管理办公室推荐就业或自谋出路。
广州市南沙区人社局广州市南沙区教育局
二〇一〇年八月五日
(咨询电话:34683332,34683341,周老师、何老师)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