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教育人事制度改革,合理配置教师资源,优化中小学教师队伍结构。根据我县今年的教育事业规划、人员编制和教师需求情况,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县人民政府同意,决定在应往届本科、专科和中师毕业生中实行竞岗考试,择优招聘新教师200名。具体实施办法如下:
一、招聘的范围及条件
(一)范围对象
在县教育局报到的应往届本科、专科和中师毕业生(不含09年放弃分配的历届毕业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75
年8月1日以后出生)。
各类毕业生学历层次以报到证的学历层次为准。
(二)资格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不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具有全面履行受聘岗位职责的能力,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具体招聘岗位和资格条件见附件:《饶平县2010年招聘教师岗位计划表一、二、三》。
二、报名时间和报名办法
(一)报名的时间、地点
符合报考条件的各类毕业生应于8月9日—11日到以下地点报名:
1、高校和中师毕业生到各生源地中心小学报名。
2、已与教育局签约的高校毕业生到县教育局人事股报名。
(二)应聘者报名时须带齐如下资料
1、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3、近期一寸免冠正面照片2张;
4、填写《饶平县2010年招聘教师报名表》。
每位考生只能选择报考一个招聘岗位。并须填报《报名表》,相片背面应写上姓名、报考岗位、毕业学校及专业。
三、资格审查
各报名点应于8月12日上午将考生报名表及有关材料送县教育局人事股审查,县教育局按照招聘范围、资格条件,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审核者,将由教育局统一印制准考证。各报名点派专人于8月14日到县教育局人事股领取准考证。
应聘者于14日到各报名点领取准考证,代领准考证者须提供委托书,逾期未领取准考证者视作自动放弃考试。应聘者应符合公布岗位的资格条件,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且需与在《报名表》中填写的情况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四、考试时间和地点
2010年8月15日上午9:00—11:00。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五、考试科目和内容
考试采用闭卷笔试,考生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科目:教育公共基础知识。考试内容包括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知识等,不指定考试用书。
六、考试成绩公布
七、体检
考试成绩公布后,根据各招聘岗位人数按考试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对象属历届毕业生的,体检时需提交计生证明材料。体检标准按《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地点、时间另行通知。
八、公示
九、招聘方法和有关要求
(一)招聘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应聘者的考试成绩和报考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择优招聘。如分数相同则采用抽签的方式确定招聘对象。
(二)凡经招聘考试上岗者,师范类本科毕业生,除个别紧缺学科在09年省高校毕业生供需见面会上已与县教育局、人事局签约者外,其余由教育局分配到缺编、需要教师的农村中学任教(华南师范大学本科毕业生如考取,则分配到县重点中学任教);中师毕业生分配到所报岗位的乡镇小学任教;其他类别的毕业生按照报考的岗位聘用。
凡定岗招聘人员应在招聘单位工作满4年且表现好的方可申请调动。享受上岗退费政策的人员,按上岗退费协议的规定执行。
(三)招聘人员必须在通知期限内到县教育局人事股领取介绍信,并在规定时间内到招聘单位报到,逾期作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处理。弃聘的专科生缺额按同岗位考试成绩从高到低一次性递补;弃聘的本科生缺额从同层次的考生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凡递补者须在接到通知后5天内报到,否则视为放弃聘用资格。对上述各类弃聘或不服从分配的人员,3年内不得参加本县教师招聘。
(四)未被招聘的师范类本、专科和中师毕业生(含历届),其人事档案关系转入县人才管理办公室代管。
(五)凡被招聘的毕业生,试用期一年,期满经县教育、人事部门考核合格者,给予办理转正手续。经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附件:《饶平县2010年招聘教师岗位计划表一、二、三》
饶平县教育局、饶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O一O年八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