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解决我区2010秋季开学部分学校师资力量不足,保证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正常运转,区政府及区编委决定采取公开招考的办法,招录95名教师和3名职员(其中1名建筑类,2名校医),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对象
1、应届师范类本科及本科以上学历的毕业生;
2、第一学历为本科师范类的往届毕业生;
3、具有高中教师资格的第一学历为本科的非师范类应届和往届毕业生(报考建筑类和校医的不用具备教师资格,但要有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计至2010年8月止年龄不超过30岁);
4、到2010年8月1日止已在江城区教育局报到的所有师范类毕业生(含2003年以来未被录用的历届毕业生)。
二、招录人数(人)
1、高中学校教师招录55人,分学科按面试、笔试成绩择优录用。
2、初中和小学及幼儿园教师招录43人(其中幼儿园教师只招幼儿师范类的毕业生,幼儿师范毕业生报名时要选择报考其他学科教师或幼儿园教师,幼儿园教师参加文科类考试),分学科按面试、笔试成绩择优录用。
三、报名时间
两部分同时报名,时间从8月6日至10日共5天(星期六、日照常报名)。
四、报名地点
江城区教育局五楼会议室。
五、报考办法
以毕业证登记的所学专业为准,报考自己所学的学科,不得跨报其他学科。
六、招考事项
(一)本科及本科以上学历
1、面试时间:2010年8月13日至14日共2天。
2、面试地点:阳江市第七中学;
3、笔试时间:2010年8月19日上午8:30—11:00。(考生当天7:40集中开考前会)。
(二)中师及大专学历
1、面试时间:8月16日至17日2天
2、面试地点:阳江市第七中学;
3、笔试时间:2010年8月19日上午8:30—11:00。(考生当天7:40集中开考前会)。
面试和笔试的时间以准考证上的时间为准,考生于8月12日到原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
(三)笔试科目:分公共科和专业科两类
(1)公共科目(50分)
教育学(占20分)、心理学(占20分)、政治及法律知识(含2009年8月至2010年7月的时事政治)(占10分)。
(2)专业科目:文科类和理科类(各50分)
①文科类(50分)
语文(含小学文科教育、学前教育、小学艺术、现代教育技术和幼儿教育)、英语、政治、历史、地理、体育、音乐、美术、学前教育及幼儿教育专业的毕业生,考汉语知识(占30分)和史、地知识(占20分)。
②理科类(50分)
数学(含小学理科教育)、物理、化学、计算机及生物专业和建筑类毕业生,考数学(占20分)、物理(占10分)、化学(占10分)及生物知识(占10分)。
如报考遇到未列出的学科,其报考文科或理科类由招考领导小组根据其所学专业确定。
公共科和文科(或理科)合计满分均为100分。
(四)面试内容
1、说课(100分):报高中教师的在所学专业的高中课本中选一节课的内容,报考初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的在所学专业的初中、小学或幼儿园课本选一节课的内容,(说课稿自备一份,不用交评委)。
2、说课时间:10分钟。
七、公布面试和笔试成绩
2010年8月24日公布面试和笔试成绩,总成绩由面试(占50%)和笔试(占50%)构成。8月27日公布录取名单。
八、录取办法
按各学科招录名额按各人总分数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进行录取,但总分低于50分的不予录取。末位录用名额如遇分数相同者,则由招考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九、分配原则
被招录的毕业生面向全区学校分配,不服从分配者取消录用资格。
十、其他
1、参加“三支一扶”的人员参加考试,报名时出具人事部门的证明,按有关政策办理;
2、本方案未尽事宜由区人事局和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江城区人事局
江城区教育局
二○一○年八月二日
附各部分及学科招收的人数:
本科学历教师各学科人数:
学科 |
语文 |
数学 |
英语 |
物理 |
化学 |
政治 |
历史 |
地理 |
小计 |
人数 |
8 |
12 |
5 |
5 |
2 |
5 |
3 |
5 |
45 |
学科 |
生物 |
音乐 |
计算机 |
心理专业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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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计 |
人数 |
4 |
1 |
3 |
2 |
|
|
|
|
10 |
总计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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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 |
中师和大专学历各学科教师人数:
学科 |
语文 |
数学 |
英语 |
计算机 |
音乐 |
幼儿园教师 |
美术 |
合计 |
人数 |
5 |
4 |
12 |
2 |
2 |
5 |
2 |
32 |
学科 |
物理 |
化学 |
地理 |
历史 |
校医 |
建筑类 |
|
|
人数 |
1 |
1 |
2 |
4 |
2 |
1 |
|
11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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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4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