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经有关部门批准,佛山市水务局决定面向社会招聘二名政府辅助服务聘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及岗位
政府辅助服务聘员二名(男女不限),主要承担局机关辅助服务工作。
二、招聘条件
(一)愿意履行政府辅助服务聘用人员义务;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较好的文化修养,作风扎实,能吃苦耐劳,勤奋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政治责任感。
(二)具有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限佛山市户口),文秘或环保专业各招一名。有一定的文字表达能力,熟悉计算机操作专业基础知识,熟练掌握Word、Excel等文字处理系统,有专业特长者优先。
(三)年龄:25周岁以下(时间计算至2010年8月1日),身体健康。
三、聘用方式
签订聘用合同,合同期限二年,其中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间不能胜任工作的,解除聘用关系;胜任工作的,合同期满后,双方愿意续约的,续签聘用合同。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资格审查)时间:8月6日至8月13日(节假日不接受报名),上午8:30~11:00,下午2:30~5:00。
报名地点:佛山市水务局办公室(地址:佛山市金鱼街113号水务局五楼办公室)。
联系电话:83330575,传真:83395504
(二)报名要求:报名者填写登记表,提供身份证、学历证、户口簿(以上均要求有原件和复印件)及本人近期免冠小1寸照片3张。
(三)经我局审核,对符合条件的报名者,统一进行笔试、面试。依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按照3:1的比例确定人员参加面试。完成笔试和面试后,计算综合成绩确定体检、考核人员,经体检及考察合格后,予以录用。笔试、面试安排另行通知。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总成绩,合格成绩分数线为60分,笔试、面试成绩请各考生于考试结束3天后自行登录“佛山水务”网站(
www.fswater.gov.cn)查询成绩,不再另行通知。
五、招聘管理及薪酬
经考试和体检合格,所聘人员按照市有关文件要求管理,统一签订聘用合同,按“印发调整政府聘用人员薪金标准及相关问题补充意见(试行)的通知”(佛府[2008]57号)文件精神,薪酬为:大专学历2000元,本科以上学历月薪2200元。试用期薪酬按月平均薪酬的80%标准计发。
六、办理相关手续
拟招聘人员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按照《关于印发佛山市政府聘用人员试行办法的通知》(佛府〔2004〕124号)和《关于印发佛山市招考政府聘用人员实施细则的通知》(佛人字〔2004〕103号)文件规定,由佛山市水务局与确定的辅助服务聘用人员签订《佛山市政府聘用人员合同书》,并办理相关手续。
佛山市水务局
二〇一〇年六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