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下半年广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10-08-08 | 阅读 671 | 来源: 鹏程万里人才网
摘要:

根据国家、省、市的有关规定,2010年下半年广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勤人员和管理人员各1名,具体公告如下:
一、用人单位、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
(一)用人单位
1、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是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直属副局级事业单位。主要任务是依法组织广州地区建筑、市政和专业工程的总承包及专业劳务分包,设计、监理、工程设备、施工设备、材料采购等项目的招标投标交易活动。
2、中共广州市城建战线党校(市委党校城建分校),是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直属处级事业单位。主要任务是负责市建设系统党员干部的培训、轮训工作。同时受广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委托,负责广州市建筑工地农民工业余学校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建设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工作和建设行业注册工作。
(二)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
 
招聘
单位
 
招聘
岗位
人数
专业
学历
要求
其他条件
备注
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工勤
人员
岗位
1
工业与民用建筑
大学专科以上
 
1、一般35周岁及以下(1975年7月1日后出生);
2、熟悉有形建筑市场工程招投标交易的规定、运作及管理,具有较强的文字处理能力,有15年以上的工作经验;
3、具有A2以上驾驶资格,汽车驾驶年限在15年以上;
4、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局颁发三级\高级技能汽车驾驶员证的,年龄可放宽1-2岁。
 
广州市户籍
中共广州市城建战线党校
心理
咨询
管理
岗位
1
临床医学(从事心理学、心理分析等方面工作)专业代码:100301
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医学学士以上学位
 
1、28周岁及以下(1982年7月1日后出生),国家“211工程”重点大学,临床医学专业(从事心理学、心理分析等方面工作)应届毕业生;
2、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局颁发三级心理咨询员以上职业资格证书;
3、熟悉心理学、心理健康等相关基本理论,有较强的解答心理问题的咨询能力;
4、能熟练运用SPSS、Office、Photoshop等办公软件;
5、具有较强的文字处理能力,有对人员进行心理分析和素质测评实践经验及英语读、写能力强者优先。
 
 
 
二、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三)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条件、职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四)身体健康;
(五)未持有《广东省居住证》的非广州市常住户口人员一般应符合广州市人口准入条件;
(六)具备招聘职位所需要条件。
凡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不接受其报名申请。
三、报名办法
(一)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应聘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薄、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计划生育证明及本人简历、小一寸蓝底彩照五张到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进行报名。报名地址:天河区天润路333号四楼人事部门,联系人:周小姐、尤小姐,联系电话:28866038,28866040,83753765。
(二)报名时间:2010年8月18日至8月20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
(三)应聘人员报名与面试考核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四)应聘人员向用人单位提供的资料应真实有效,如发现有弄虚作假的行为,用人单位有权取消其面试考核或聘用资格。
(五)报名截止后,我委对报名材料进行审查,电话通知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到天润路333号四楼人事部门领取准考证,应聘人员在参加面试考核时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
四、考核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业务知识面试考核方式进行。
1、业务知识面试考核总成绩采用百分制,合格成绩为60分。
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招聘岗位:以建筑市场的相关知识(包括工程招标投标法律法规及招标投标专业能力)为主要内容。
中共广州市城建战线党校招聘岗位:以心理学、建筑法律法规和英语等相关知识为主要内容。
2、面试考核时间及地点:2010年8月25日,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详见准考证。
3、面试考核成绩将在中国广州人事网的通知公告栏上发布,时间:2010年8月27日。
五、体检和考察
以总成绩的高低排序,按招聘职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标准参照省人事厅、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粤人发〔2005〕32号)。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医院建议复查的考生,在一个月内不能得出合格结论的,用人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在具备候选资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
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业绩等方面。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进行递补。
六、确定拟聘人员及公示
根据面试考核、体检和考察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后,在中国广州人事网进行7天的公示。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将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复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七、聘用
拟聘人员被录用后,享受事业单位员工工资福利待遇。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经考核不符合岗位要求的,用人单位有权单方解除聘用合同;试用期满,经考核胜任岗位要求的,正式聘用。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办理相关手续。
应聘者本人放弃的或在三个月内未能配合单位办理好相关调配及聘用手续的视为本人放弃,并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进行递补。
八、本公告由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组织处(人事处)负责解释。
 

二〇一〇年八月三日

MORE热门排行
换一换也许适合您的职位
©2008-2024广东鹏程万里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本网站之所有招聘信息及作品!粤ICP备12040454号-4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粤B2-20120612
电子营业执照/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
www.pcw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