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27日再次审议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草案维持一审时“工资、薪金所得减除费用标准(个人所得税免征额)起征点从2000元提高至3000元”的规定,同时将个人所得税第1级税率由5%修改为3%.(6月27日《中国新闻网》)
早在个税征求意见之始,我就预料到3000元起征点定然雷打不动,原因也很简单,中国已进入网络时代,老百姓的表情每天都在网上“晒”着,民意如何,一目了然,哪怕在官方的声音里,也已承认“有调查显示,70%的人觉得目前确定3000元的个税起征点还比较低,需要往上加”(4月18日《中国广播网》),所以如果要顺应民意调整起征点,那么无须“意见征集”也就调整了。
我曾针对“意见征集”写过一篇评论,在这篇文章里,我颇为激愤地斥责所谓“个税征求意见”无益于“掩耳盗铃”,但现在看来,我的确有些偏激了,“意见征集”总归还是有积极作用的,倘若不走这道程序,很难想象个人所得税第1级税率会从5%降到3%,这意味着,工薪阶层每月可少缴30元,意味着你每个月可以多吃6斤鸡蛋,或者两斤猪肉,我要说,对像我这样的房奴而言,多吃点猪肉和鸡蛋,那意义太重大了。
我看到很多网友对此并不满意,耿耿于怀那无比坚挺的“3000元起征点”,甚至有人像我当初那样激愤地斥责这个结果“将置民意于何地”。然而我觉得,每月少缴30元,本身就是民意促进的结果,完全可视为民意的“小胜”。譬如说吧,一个孩子手里拿了个大桃子,被大人一把夺了去,倘或这孩子不哭不闹,他就两手空空,然而他现在闹得不依不饶,于是大人不得不用一颗酸枣来哄他。酸枣比起大桃子当然不值一提,然而比起一无所有又无论如何也是小孩子哭闹胜利的见证。也许,你会一脸天真地说,我又不是小孩子,对此我只能无奈地回答:你也不是“大人”吧。
其实,咱们工薪阶层希望上调个税起征点,无非是生活压力太大,希望少缴点税,提高生活质量而已,现在虽然起征点没变,但第1级税率下调了,可算殊途同归,最终实现了少交点税的愿望,——虽然这个“点”显得“杯水车薪”,未必能提高多少生活质量,但毕竟是“多收的三五斗”,咱们实在应该表示一下“惊喜”。
更重要的是,咱们应该从中看到民意发挥的作用,看到咱们发出的声音得到了回应,所以咱们应该以积极乐观的心态来看待这件事,继续咱们的热情,继续咱们的利益诉求。只要咱们坚持,我相信,民意在未来中国将发挥越来越大的作用,不仅是个税,咱们的一切美好愿景,都将一一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