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0年全国高校毕业生网上联合招聘活动有关工作的通知
2010-04-13 | 阅读 1156 | 来源: 清远人才人事网
摘要:

关于做好2010年全国高校毕业生网上

联合招聘活动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事、劳动保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厅各有关处室、直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做好2010年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服务和交流工作,为用人单位招聘与毕业生求职提供方便、高效的信息交流平台,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决定2010年联合举办四次高校毕业生网上招聘活动。为切实贯彻教育部办公厅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教学厅函〔2010〕5号文件精神,积极配合全国活动做好我省的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安排

(一)2010年3月20日至26日,举办“2010年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网络联盟春季联合招聘周”(省人才服务局正按要求抓好落实);

(二)2010年6月20日至26日,举办“2010年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网络联盟夏季联合招聘周”;

(三)2010年9月20日至26日,举办“2010年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网络联盟秋季联合招聘周”;

(四)2010年12月20日至26日,举办“2010年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网络联盟冬季联合招聘周”。

二、组织机构

(一)主办单位: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我省由省教育厅和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分别组织实施。

(二)承办单位:教育部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人才流动中心、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我厅的相关工作由省人才服务局会省就业服务管理局具体承办,各市人才服务机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参与落实。

(三)网络平台:在国家层面,由全国大学生就业公共服务立体化平台(www.ncss.org.cn)与中国人力资源市场网(www.chrm.gov.cn)、中国就业网〈www.lm.gov.cn〉承办。我省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网络平台的广东人才网(www.gdrc.com)、广东人力资源市场网(www.gd.lm.gov.cn)承接。

三、组织形式

(一)我厅将在广东人才网、广东人力资源市场网分别设立省级分会场,以不同方式发布招聘信息及提供相关就业服务。各地也要在所属相关网站设立市级分会场,发布本地区招聘信息及提供相关就业服务。

(二)广东人才网、广东人力资源市场网要分别与中国人力资源市场网、中国就业网进行链接,同时还要分别与各市、县(市、区)人才网、公共就业服务网进行链接。

(三)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做好本地网上联合招聘活动的信息收集、整理、上网发布和汇总上报等工作,并组织本地人才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对上网求职的高校毕业生提供相应服务。省人才服务局、省就业服务管理局负责分别指导各地人才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开展活动,提供服务。

(四)每季度招聘活动结束后我厅将进行内部工作通报。全年活动结束后,将对积极参加活动的机构进行通报表扬。

四、工作要求

(一)我厅成立由欧真志厅长任组长,李长峰、葛国兴副厅长任副组长的“2010年全国高校毕业生网上联合招聘活动”工作领导小组,统筹领导和组织协调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的相关工作。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确定一名局领导负责抓好这项工作,明确具体承办的人才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每个机构都要确定一名负责人和联系人,按《2010年全国高校毕业生网上招聘活动各市负责人和联系人信息呈报表》(附件1)格式于4月5日前分别报省人才服务局和省就业服务管理局。

(二)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高度重视,积极参与,认真组织用人单位参会。每个市每季度招聘周活动须整理10家以上的招聘高校毕业生的用人单位信息,按照统一格式(附件3)填报汇总,于活动开始前两周上传到广东人才网和广东人力资源市场网(上传方法可从上述两个网站上下载),并于招聘活动期间,在各自网站首页显著位置悬挂活动统一标识(可从中国就业网、广东人才网上、广东人力资源市场网下载,下同)并与省分会场(广东人才网、广东人力资源市场网)链接。

参加网络招聘活动的用人单位应提供包括单位简介、岗位需求、联系方式(须有电子邮箱)等信息,各市要认真审核,确保信息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三)各市人才服务机构人才网站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就业网站要按照本通知要求做好高校毕业生网上联合招聘活动。各市结合2010年全国、全省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每个季度分别组织开展招聘周活动,在本地网站上开设高校毕业生专区,使用活动统一标识。提供的招聘信息,要做到适时更新,内容完整、准确、及时、有效。广东人才网、广东人力资源市场网与各市人才网站和公共就业服务网站链接后,提供信息二次发布的平台。请各市于活动开始前两周将本地区确定参加活动的网站名称和链接地址,按《2010年全国高校毕业生网上招聘活动各市参与网站信息呈报表》(附件2)格式及时上报广东人才网和广东人力资源市场网。

(四)在每季度招聘活动结束后,各市要在5日内将本地区人才服务机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开展活动的情况分别总结报送省人才服务局、省就业服务管理局,并由省人才服务局汇总全省情况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五)各市要以招聘周活动为契机,按照欧厅长在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会议上提出“继续推进与地市、高校、企业的‘三联网’工作”要求,切实贯彻落实《关于全省人才服务网站联网的通知》(粤人发〔2009〕110号)精神,进一步巩固广东人才网“三联网”成果,不断扩大联网范围。各市、县(市、区)人才网还未与广东人才网联网的,要创造条件,加快步伐,尽快联网,共同打造我省“永不落幕”的人才供求信息网络平台,使之为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发挥更大的主渠道作用。同时,各市也要进一步加强公共就业服务网站建设,增强网站功能,不断完善网上服务,推进与相关网站和院校各类信息的相互贯通,实现网上信息资源共享,从而更好地为高校毕业生和用人单位服务。

五、联系人及电话

1、省人才服务局(广东人才网):联系人:石意科,电话:020-37605236、13570457221,传真:020-37605811,电子邮箱:syk@gdrc.com。

2、省就业服务管理局(广东人力资源市场网):联系人:徐志强,电话:020-83194021,传真:020-83194000,电子邮箱:shichang@gd.lm.gov.cn。

  

 

 

 

二O一O年三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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