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农村干1年考公务员能加5分 就业可享政策
2010-04-30 | 阅读 953 | 来源: 网络收集
摘要:

    昨日获悉,2010年本市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全面启动。今年“三支一扶”将在全市招募201名高校毕业生,服务时间为2年。招募对象主要是本市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2009届、2010届毕业生,支医岗位可扩大至本市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外地生源2009届、2010届毕业生。按照招募工作的时间安排,5月4日到6日,考生可在天津人事信息网或北方人才网进行网上报名。5月15日,全市统一组织招募笔试,5月23日统一组织面试。记者 侯砚 通讯员 陈峰

  10区县招募201名大学生

  今年,本市滨海新区、东丽区、西青区、津南区、北辰区、武清区、宝坻区、蓟县、静海县、宁河县等10个涉农区县计划拿出201个“三支一扶”岗位招募高校毕业生。这些岗位包括乡镇中小学教师、乡镇党务、行政管理、文秘、农技管理、经济管理、城镇建设、乡镇医院医疗卫生人员等。

  今年9月上岗服务期2年

  “三支一扶”是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根据安排,今年招募的201名高校毕业生,从9月份开始将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服务期限为2年,至2012年8月结束。

  每月发补贴有社保公积金

  在“三支一扶”岗位服务的高校毕业生,第一年按每人每月2000元标准发放工作、生活补贴,第二年按每人每月2200元标准发放工作、生活补贴,并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政策,为其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三支一扶”大学生在服务期间享有与服务单位正式人员同等的办公条件以及免费住宿等基本生活条件;享有与服务单位正式人员同等的休假待遇。

  【新闻深读】

  本市高校外地生源

  也可报名支医岗位

  据介绍,与去年相比,今年的支医岗位扩大了招募范围,将招募对象扩大至本市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外地生源毕业生。

  对支医大学生实行的五大优惠政策包括:自2010年起,到基层医疗机构服务的医学专业“三支一扶”大学生,两年服务期的第一年为试用期,试用单位为本地区二级以上医院或医疗水平最高的乡镇卫生院;试用单位给安排合适岗位,提供必要的生活条件,并确定年资较高、临床经验丰富的执业医师指导开展临床工作,提高其临床知识和技能;支医大学生试用期间,执行“三支一扶”计划有关管理规定,享受“三支一扶”大学生的各项福利待遇;支医大学生试用期满后,区县卫生行政部门应帮助其办理参加执业医师资格考试的有关手续,确保其能够顺利参加考试,为其到基层医疗机构独立开展临床医疗活动创造条件;支医大学生试用期满后,安排到招募时报考的基层医疗机构开展支医服务,未通过执业医师资格考试的,仍安排到招募时报考的基层医疗机构开展支医服务,区县卫生行政部门应帮助其办理参加第二次执业医师资格考试的有关手续。

  “三支一扶”大学生

  就业可享六大优惠

  促进“三支一扶”大学生就业的优惠政策主要包括:“三支一扶”大学生服务单位为事业单位且有职位空缺的,可直接录用,不再执行见习期,服务期满时为本科学历的,录用后直接认定初级专业技术职称;涉农区县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中,每年要拿出三分之一左右的职位,公开招聘“三支一扶”大学生,对困难家庭的大学生免收报名费、考务费和体检费;“三支一扶”大学生服务期满1年内参加全市公务员公开招考的,可按具有2年基层工作经验报考,也可按应届高校毕业生身份报考,笔试成绩加5分;“三支一扶”大学生自主创业,可按照市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工商部门关于鼓励、支持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的有关政策,享受小额贷款担保和贴息等优惠政策;“三支一扶”大学生在服务期满1年内,可作为“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计划的选聘对象,也可参加1次选调生统一招考;“三支一扶”大学生服务期满后3年内报考硕士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0分。

  新闻链接

  全国将选聘3.6万大学生“村官”

  据新华社电 中央组织部日前印发《关于下达2010年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选聘名额的通知》,明确2008年至2012年中央财政补助的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选聘名额由10万名增至20万名,计划2010年新选聘3.6万名大学生“村官”,并就确保大学生“村官”选优、干好、流得动提出了要求。

  自2008年3月全面启动选聘大学生到村任职工作以来,共有130多万名高校毕业生自愿报名应聘,各地共选聘15.9万名大学生“村官”,加上2008年以前部分省区市自行选聘的,目前共有20万名大学生“村官”在新农村建设一线干事创业。大学生“村官”到农村基层工作以后,充分利用自己的所学和特长,积极为建设农村、服务农民、发展农业作出贡献,同时自身也得到了锻炼和提高,成为新农村建设的骨干力量。据统计,目前大学生“村官”进入村“两委”班子的占24.1%,其中担任村党支部和村委会负责人的占12.3%;有创业项目的19527人,其中独立创业的5916人,合作创业的13611人。

  《通知》指出,各地要认真总结近年来的选聘工作,完善选聘制度,规范选聘程序,坚持选聘标准;要对近两年中央财政补助资金下拨、管理、使用情况以及大学生“村官”工作生活补贴兑现落实情况进行一次自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要鼓励和引导聘用期满的大学生“村官”留村任职工作,期满留村担任村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村委会主任、副主任的,任职期间除继续享受大学生“村官”工作、生活补贴外,同时还可享受同级村干部补贴。

  大学生“村官”聘期为两到三年,今年全国将有4万多名大学生“村官”聘任到期。中央组织部提出,要建立健全大学生“村官”流动机制,引导大学生“村官”通过“留任村干部、考录公务员、自主创业、另行择业、继续学习”等五条出路有序流动,为新农村建设及其他各个行业输送优秀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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