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报时论精粹:破除人才发展的制度性障碍
2010-07-27 | 阅读 883 | 来源: 网络收集
摘要:

进入新世纪以来,随着人才强国战略的实施,我国人才工作取得了显著成就。但也应当看到,目前我国人才发展仍存在一些制度性障碍,主要表现在:体制机制不活,导致不能人尽其才、才尽其用;人才培养与就业市场需求存在结构性矛盾;人才评价选拔中“四唯”(唯学历、唯职称、唯资历、唯身份)现象仍大量存在;户籍管理、社会保障等因素对人才流动配置仍有较大阻碍;人才激励保障不足,收入分配格局有待进一步调整;等等。这些制度性障碍束缚人才发展,导致我国人才发展总体水平与世界先进国家相比仍有较大差距,与我国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不相适应;也导致人才资源开发投入不足,人才结构和布局在产业、区域、城乡之间失衡。破除束缚人才发展的制度性障碍,必须围绕用好用活人才这一目标,构建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有利于科学发展的人才发展体制机制。

坚持“人才服务发展”理念,确立“人才优先发展”的战略布局。服务科学发展是人才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应加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重点领域专业人才的开发力度,努力提高人才教育、培养、开发的针对性;大力提升人才整体素质,切实解决人才结构和布局不尽合理的问题。以培养高层次创新型科技人才为重点,建设规模宏大的创新型科技人才队伍。同时,切实加大教育等各项人力资本投入,并建立多元投入机制,努力做到人才资源优先开发、人才投资优先保证。

改进人才管理体制,完善党管人才的领导体制。党管人才是人才管理体制的一项基本原则。应创新党管人才的方式方法,完善党委统一领导、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人才工作格局。同时,完善政府宏观管理、市场有效配置、单位自主用人、人才自主择业的人才管理体制,切实解决单位用人自主权不足、市场配置作用发挥有限等问题。

加强人才工作法制建设,更好地发挥法制的保障作用。目前,我国人才法制建设与人才健康发展、人才权益保障的要求还不相适应。应不断健全人才权益保护、人才市场管理和人才培养、吸引、使用等人才资源开发管理各个环节的法律法规,推进人才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形成有利于人才发展的法制环境。

创新人才工作机制,为人才作用的充分发挥创造良好环境。这是解决当前我国人才发展问题的关键。应坚持以国家发展和社会需求为导向,完善现代教育和终身教育体系,构建人人得到发展、人人能够成才的人才培养开发机制。坚决摒弃“四唯”思维,建立以岗位职责要求为基础,以品德、能力和业绩为导向,科学化、社会化的人才评价选拔机制。改革各类人才选拔任用方式,推进人才市场体系建设,建立政府部门宏观调控、市场主体公平竞争、中介组织提供服务、人才自主择业的人才流动配置机制。调整收入分配格局,建立健全与工作业绩紧密联系、体现人才价值、激发人才活力和维护人才合法权益的激励保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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