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地方税收科学研究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从事税收科研工作人员,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的规定和本单位的实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广东地方税收科学研究所是广东省地方税务局下属的正处级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主要任务是:制定全省地税系统税收科研计划并组织实施,协调和开展全省地税系统的税收课题调研;组织《广东地方税务》杂志编辑工作。
二、招聘人数
招聘2名。
三、招聘岗位名称、岗位职责和资格条件、岗位薪酬和相关待遇
(一)招聘岗位名称税收调研专业技术岗位;
(二)岗位职责从事税收科研工作;
(三)资格条件:
1.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服从组织安排,能胜任应聘岗位的工作;
2.经济类全日制博士毕业生,具有博士学位(应届毕业生应于2012年12月31日前提供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7年6月30日后出生);
4.具有扎实的现代经济学理论基础、数理统计基础和较强的专业经济类英语文献阅读能力;在同等条件下,具有半年以上海外学习工作经历者优先;
5.在《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来源期刊发表专业论文三篇以上(含三篇);
6.具有较强的口头表达能力;
7.身体健康。
(四)岗位薪酬和相关待遇
招聘人员为事业编制,按国家规定的标准给予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
四、招聘范围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五、报名时间和方式;
(一)报名时间
2012年7月13日至7月17日
(二)报名方式
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有意者可填写《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见附件),并将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等一并发送到gddfsw@126.com。
六、考试时间和地点、考试方式和范围、面试人数的计算方法、最终成绩的计算方法、考试成绩的公布时间和方式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按总成绩确定录用人选的办法。
(一)笔试
在资格审查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进行。资格审查通过的人员均需参加笔试,笔试内容为招聘岗位所需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写作能力等。笔试由用人单位命题,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成绩按100分计算,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笔试人数少于6人的,参加笔试人员全部进入面试环节。
笔试成绩及面试人选在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及广东省地方税务局网站公布。
(二)面试
每位面试人员面试时间控制在20分钟以内。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以考评小组成员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分数计算到小数点后一位),如果面试成绩不足60分的,不予录用。
(三)计算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四)考试成绩的公布
考试总成绩在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及广东省地方税务局网站公布。
七、体检和考察要求
根据拟聘人数,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等额体检人选。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规定,组织体检人选到指定三级甲等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的,按考试总成绩高低在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依次递补。
对体检合格者,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进行组织考察。因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聘用的,按考试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八、聘用人员名单的公布方式、咨询电话、举报或者投诉电话
聘用人员名单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及广东省地方税务局网站上公布。
咨询电话:020-85299051、85299369
举报或者投诉电话:020-85299126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
二○一二年六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