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广州港务局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2012-07-27 | 阅读 1990 | 来源: 广东鹏程万里人才网
摘要:

根据广州港务局直属事业单位发展需要,按照省、市有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要求,遵循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特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聘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二、用人单位、岗位用人单位:广州港引航站岗位:引航

根据广州港务局直属事业单位发展需要,按照省、市有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要求,遵循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特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用人单位、岗位
  用人单位:广州港引航站
  岗位:引航员6名、调度员2名(详见招聘职位表)。
  三、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本科以上学历,并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条件、任职资格、职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4、身体健康;
  5、非广州市常住户口人员(含增城市、从化市)应符合广州市人口准入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具体条件
  引航员职位
  1、有广州市常住户口(不含增城市、从化市)的人员:
  本科以上学历、高级以下职称的,年龄限40周岁以下(1972年1月1日后出生);
  本科以上学历且具有高级职称的,年龄限45周岁以下(1967年1月1日后出生);
  2、非广州市常住户口(含增城市、从化市)的人员(其中已婚人员的配偶无广州市常住户口也必须具备同等条件):
  本科以上学历同时具有学士以上学位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限35周岁以下(1977年1月1日后出生);
  国民教育序列研究生毕业,同时具有硕士学位和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年龄限40周岁以下(1972年1月1日后出生);
  3、必须持有3000总吨以上船舶船长、大副或二副海船船员适任证书或引航证书,具有相应的船长、大副、二副或引航工作经验。引航员应聘者应为引航机构在聘人员。
  调度员职位
  1、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同时具有学士以上学位,年龄限30周岁以下(1982年1月1日后出生);
  2、必须具有普通高校全日制航海技术或航海方向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
  四、招聘办法
  (一)报名
  应聘者报名时间为8月13日(星期一)至8月24日(星期五)上班时间(周一至五上午9:00-11:00下午14:30-16:30)。
  报名地点:广州港引航站(广州市黄埔区港前路531号大院40号2楼206室)
  (二)考试和录用
  考试由笔试、面试组成。
  (1)笔试
  笔试采用闭卷形式,成绩采用百分制,合格成绩为60分,依笔试合格者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
  笔试内容主要是行政能力倾向测试、申论及应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知识。
  笔试时间为8月28日(星期二),具体时间及考场安排以准考证为准。
  笔试成绩于8月29日(星期三)在广州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网、广州港务局公众信息网上公布。
  (2)资格审查和面试
  按1:3的比例以成绩高低顺序从笔试合格者中确定进入资格审查和面试的人员名单,低于1:3的比例的职位,所有笔试合格人员均进入资格审查和面试,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前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者方可参加面试。
  参加资格审查者应提供以下材料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
  本人身份证、小一寸相片2张、结婚证、户口簿、计划生育证明、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资格证书等材料原件及1份复印件(A4规格)以及本人简历。并提供由广东省教育厅出具的学历、学位鉴定证明(可到广东省高教厅办理)。
  应聘者应符合公布职位的资格条件,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之处,取消面试资格。
  笔试成绩不带入面试。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合格成绩为60分。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与职位相适应的情况,包括口头表达能力、掌握相关专业知识的情况及判断、分析能力等。
  (三)体检和考核
  按面试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考职位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引航员岗位按照交通部《海船船员体检要求》体检标准,统一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调度员岗位体检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统一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考核内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业绩等方面。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录聘资格,将档案退回原单位。
  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按面试成绩高低顺序在合格人员中递补。
  (四)录用和公示
  拟录用名单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广州港务局公众信息网网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
  公示期满办理接收或调动手续。
  考试聘用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并按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要求,实行人员聘用制。聘用期间按所聘岗位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咨询电话:82296560(陈小姐)、83050237(刘先生)、83050235(许小姐)
  监督投诉电话:83050238
 

广州港务局
二〇一二年七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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